发布时间:2024-12-06 06:50:26 来源: sp20241206
翻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树立大食物观”首次被纳入“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章节。
什么是“大食物观”?早在福建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提出:“现在讲的粮食即食物,大粮食观念替代了以粮为纲的旧观念。”
从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到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习近平总书记对“大食物观”的阐释不断丰富和发展。
福建宁德山海交融,钟灵毓秀,孕育出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物产。多元的物产让宁德拥有“中国大黄鱼之乡”“中国白茶之乡”“中国食用菌之乡”“中国太子参之乡”等多张名片。
近年来,宁德市两级法院以司法之力护航大食物观向新求质,让老百姓“舌尖上的幸福”更加可感可触。
惩治并重,筑牢良田“耕”基
从荒地到墓地再到良田,过去五年,寿宁县下房村“葫芦坵”这片农田上演了两次“变身”。
2019年,张某春等人从3位村民手中承包了位于“葫芦坵”的农田3970平方米,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征用”的农田用于建设公墓。至案发时,公墓已基本建成。经鉴定,被毁坏的永久基本农田达3613平方米。2020年9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2月,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春等人对损毁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或承担复垦工程款26.46万元。
“惩罚不是目的,治理同样重要,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耕地是当务之急。”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志锋说,“耕地的修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达到土地复垦标准并不简单。”
果不其然,2022年1月,许志锋组织当地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前往复垦修复土地进行验收,因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蓄水保肥能力差,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决不能有闪失。于是,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将该案移送执行,26.46万元复垦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由第三方对涉案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同时,在县域范围加强耕地保护和宣传力度,预防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再次发生。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此后三年,许志锋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回访,了解掌握农田复垦情况。如今,这片农田青秧满目,微风吹过,农田里的庄稼如海浪般翻滚,散发出丰收的气息。
这只是宁德法院践行大食物观,保护粮食安全,以司法力量激活耕地活力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23年以来,宁德法院依法严惩故意毁坏、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审结涉耕地保护刑事案件8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建房、建公墓等违法行为,审查涉耕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7件,督促修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高标准农田2.84亩;妥善化解涉耕地民事纠纷4件,避免因纠纷影响农耕备产。
仓廪实,天下安。在遏制农村土地撂荒,助力复垦复种上,宁德两级法院还积极参与“一亩田”认购活动,发动全市法院机关食堂、干警自主认购粮食275.18亩,以实际行动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宁德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筑牢农用地保护司法屏障,充分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的责任担当。”福建省人大代表王明秀评价道。
深耕“海上枫桥”,守护“蓝色粮仓”
广袤的大海是风景,也是“良田”。宁德,何以“食”力领“鲜”?
这里,海岸线蜿蜒曲折,优良港湾众多,海域面积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全市水产品年产量和渔业总产值位居全省前列,大黄鱼、牡蛎、鲍鱼、海带等上千种海产品见证“海上粮仓”的日益殷实。
宁德法院将司法服务的领域不断向海上延伸,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助力海洋经济发展,海上巡回法庭、海上诉非联络点接踵搬进海上社区,司法与海的故事叠加,愈发生动而厚重。
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案件,宁德法院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推行“先开庭,后讲课”宣教模式,让巡回法庭上海岛、进渔排,让司法的声音真正走进岛民、渔民心里。
向海洋要粮食,也要向海洋送服务。宁德法院“躬耕”万顷碧波,大胆探索创新,从事后治理转为事先预防,推动《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宁德市海水生态养殖管理规定》等法规相继出台,不断提升海上养殖综合治理效能。
围绕国家海洋战略,宁德法院坚持以司法之力护航海洋“种业”——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构建闽东海域“海上枫桥”司法协同机制,深化海上巡回法庭建设,建立“法院﹢行业协会”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提升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打造全国首个5G海上巡回法庭,实现海岛群众不上岸就能完成诉讼业务“一站式”办理,全力服务保障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霞浦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海上“1﹢6﹢N”法治服务矩阵,成立七星诉非联动工作站,为渔民提供线上诉讼服务300余人次,诉前化解海上纠纷60余起,助力霞浦县溪南镇“化解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福安市人民法院用原创漫画讲述大食物观中人与海洋的和谐共生之道,加强对沿海渔民的法治教育,发生在当地海域的非法捕捞行为大幅减少。
此外,宁德法院连续三年组织干警前往三都海域开展海漂垃圾清理、海上增殖放流等海洋公益活动,共计增殖放流鱼苗560.13万尾。
良好的海洋生态是“海上粮仓”的底气。鱼丰景美海常蓝,闽东,一幅幅富民和美的耕海牧渔图景正徐徐展开。
“宁德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护生态、解民忧、促发展,为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富民和美海上田园、建设‘海上粮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福建省人大代表尤信进说道。
法治“活水”,惠泽“绿色发展”
“法官,我们上个月刚租了6间光伏菇棚,资金实在紧张。待两周后这批银耳上市,便可先还部分欠款。”近日,在古田县菌银多元调处中心,一起案涉10万元的金融借贷纠纷成功化解。
世界银耳看古田。食用菌产业是古田县的支柱产业,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80%。这里,光伏与食用菌种植巧妙联合,冻干银耳、银耳糕点、银耳啤酒等产品,成功打造了以食用菌产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链。
为“菌”解忧,可有“粮”策?宁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出台《服务保障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成立古田县菌银多元调处中心,以非诉方式成功调解涉食用菌产业金融纠纷69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等费用12.33万元,为培育食用菌产业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宁德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蔬则蔬。除了古田食用菌,还有福鼎白茶、福安葡萄、柘荣太子参、寿宁高山茶、屏南高山蔬菜……丰富的食物资源,让人民群众对“舌尖上的幸福”有了更高的司法期盼。
兴粮有策,惠民有道。针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宁德法院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把各项政策措施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
宁德中院创新开展“宁人息事”无讼活动,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的“法结”“心结”,创新“普惠金融﹢大食物观”纠纷解决工作模式,推动普惠金融纠纷案件“一次性”化解。
福鼎市人民法院联合12家单位签署《福鼎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定期走访调研茶农、茶商、茶企,编制《涉茶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手册》,引导茶企加强涉茶知识产权保护,助推“福鼎白茶”在青绿画卷中行稳致远。
福安、寿宁等法院提供“滴灌式”司法服务,常态化为葡萄、水蜜桃、脐橙等高优水果产业开展“法治体检”,解决农产品绿色发展中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下乡的味道”“福安葡萄”等地标产品为乡村振兴增添“地道风味”。
一项项举措串珠成链,宁德法院司法为民的坚实步履,让山海闽东名副其“食”。
“下一步,宁德法院将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筑牢粮食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宁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镇表示。(黄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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