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赣三市十一县法院联动协作 护航种业振兴

发布时间:2024-12-06 00:30:32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网 三明12月3日电 (雷朝良 黄艳)“有了巡回法庭做坚强后盾,我们发展种业更有信心了。”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合盛种子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胡长春如是说。

  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法院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近日在建宁县召开,凝聚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法院协同保护之力,为闽赣两省水稻种业振兴发展提供充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从源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护航乡村振兴。

图为闽赣三地十一县法院共同签署《闽赣“3+11”法院服务保障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三明中院供图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石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胡长春所在的三明市是全国杂交水稻制种第一大市,有建宁、泰宁、宁化、尤溪等4个县被认定为新一轮国家级制种大县。

  2022年,三明市杂交水稻制种面积31.8万亩、产量6800万公斤,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单产水平每亩较全国高71公斤,生产的水稻种子95%销往南方各稻区和越南、泰国、菲律宾、老挝等东南亚国家。

  胡长春是当地的制种大户,曾被四川某种业公司欠过一笔长达十几年的种子款,追讨无果之下在建宁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建宁法院巡回法庭执行干警赶赴四川某种业公司,经过反复耐心释法说理,促使该公司终于承诺还款。目前,所有种子款已执行到位。

  为净化种业市场,加强种业法律保护,三明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做实种业振兴司法服务,出台12条保障措施,在福建全省率先探索建立“1+4+N”司法服务种业振兴新路径,即设立一个种业振兴服务管理平台,4个种业巡回审判专庭,30个种业司法服务点,开拓出一条司法服务种业振兴新路径,立体化全链条为振兴种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表示,三明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共同推进跨区域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区域生态司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闽赣两省毗邻,均为水稻制种大省。涉种业边界纠纷因地跨两省,影响因素较多,若纠纷无法及时解决,容易出现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情况,严重影响边界安全,制约种业发展。

  江西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段亦枫表示,江西法院将与福建法院携手并肩、同向发力,切实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工作协作,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担负起司法护航农业“芯片”、守护粮食安全的职责使命。

  会上,闽赣三地十一县法院共同签署《闽赣“3+11”法院服务保障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由三明、抚州、赣州三地中院和三明市建宁县、宁化县、泰宁县、尤溪县,抚州市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黎川县及赣州市石城县、宁都县、安远县十一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在司法服务、诉源治理、案件办理、执行联动、耕地保护、种业创新、委托制种、市场规范、普法宣传、交流会商等10个方面建立跨省联动协作机制,以法治之力保障水稻制种安全,助力闽赣省际平安边界建设。(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