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 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4-11-30 19:30:42 来源: sp20241130

  人民法院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要有观大势、谋大事、抓全局的如炬慧眼。法院干警要牢记“国之大者”,立足整体视角,自觉养成从全局和系统看问题的习惯,善于把个案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发挥个案处理在系统中的作用并升华其价值,彰显使命担当。善于站在更高角度,用更宽广的视野审查事实认定是否准确、裁判处理是否客观公正,透过系统思考的“多棱镜”,寻求个案处理的妥当性。避免机械、简单司法,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真正做到从案件整体考虑、从全局着想,确保裁判法理情有机统一,防止案件处理中出现“风险叠加”“蝴蝶效应”等现象。

  二要有一心为民、一心为公、一心求真的质朴情怀。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和“关键小事”,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探索建立涉老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服务新时代老龄工作;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小案件大道理”,助力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

  三要有不做井底蛙、不求功在我、善于算大账的宽广格局。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既要立足眼前,做一些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着眼长远,做一些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用心倾听群众呼声、用情感受群众疾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坚持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把法理情统一于个案裁判中,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把人民至上落到实处。

  四要有经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稳得住心神的如磐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行动、更加管用的举措推动法院正风肃纪反腐,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谨防理想信念“动摇滑坡”、纪律规矩“淡漠失守”、作风建设“不拘小节”、人情社会“圈子文化”,从身边人、身边案的警示中汲取深刻教训、触动思想灵魂,警醒知止、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作者单位: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责编:马昌、李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