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落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05 12:22:29 来源: sp20241205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介绍,目前,31个省份312个城市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报送“白名单”项目6000多个。截至2月底,商业银行已经审批贷款超过2000亿元。

  今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各地如何开展相关工作?日前,记者进行了采访。

  有助于校正部分金融机构过度避险行为,支持房地产项目交付

  2023年,我国二手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40%以上;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则下降8.5%。专家分析,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部分原因在于房企融资存在困难、一些在建项目逾期难交付,部分购房人不敢买新房特别是期房,转向购买二手房。

  针对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各方会商,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有关情况,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推送金融机构,做好融资支持。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有助于校正部分金融机构过度避险行为,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也有助于支持房地产项目交付,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提振市场信心。

  以项目为载体给予融资支持,因城施策、因项目施策

  “精准支持”,是《通知》的一大亮点。

  精准,体现在以城市为单元建立协调机制。不同于以往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对接推进融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了城市政府牵头协调作用。

  “房地产具有很强的区域特性,需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认为,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有助于城市政府与金融部门提升协商效率、共享信息,更好实现因城施策。

  精准,体现在以项目为载体给予融资支持。此次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建立,并非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作为支持对象,而是以项目为载体给予融资支持。

  据了解,我国房企一般是集团公司加项目公司的架构,均是独立法人。集团公司出现债务违约,并不意味着项目公司停止运转,集团风险与项目风险并不能画等号。虞晓芬认为,以项目为载体给予融资支持,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期和市场预期。

  精准,还体现在对不同情况项目分类给予融资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浦湛介绍,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通知》突出一个“快”字,提出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通知》提出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从源头上避免融资资金被挪用风险。

  “对暂时遇到困难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是这次政策的关键所在,意味着针对供给侧融资需求的力度较以前有所加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说。

  各地抓紧形成“白名单”和细化方案,加快政策落地见效

  目前,各地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项目开发建设交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江西推动银企战略合作,实行信息共享。”江西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杜泰洪介绍,江西已经建立“一个机制”,即省、市两级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明确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实施细则;搭建“两个平台”,即部门会商平台和政银企合作平台。

  重庆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建设处处长黄玉官介绍,重庆第一时间出台《重庆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推进项目融资加速落地。1月30日,当地已形成首批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向辖区内金融机构推送项目314个。

  金融机构也在积极行动。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协调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大与政府部门沟通力度,加强与各类房企精准对接,完善行内绿色审批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大对“白名单”内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期,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派出6个小组前往12个省份调研,并结合市场形势、调研情况,起草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落实落细。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提出,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比如,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通知》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这有利于遏制房企经营决策中的道德风险和盲目扩张。”虞晓芬说。

  丁怡婷(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叶攀】